關于印發(fā)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信息公開方案》的通知
環(huán)環(huán)監(jiān)〔2017〕114號 |
北京、天津市各區(qū)人民政府,石家莊、唐山、保定、廊坊、滄州、衡水、邯鄲、邢臺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、濟南、淄博、聊城、德州、濱州、濟寧、菏澤、鄭州、新鄉(xiāng)、鶴壁、安陽、焦作、濮陽、開封市人民政府:
為確保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任務順利推進,切實解決強化督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,提高強化督查的公開度和透明度,我部聯(lián)合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山東省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信息公開方案》(見附件)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附件: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督查信息公開方案
環(huán)境保護部
北京市人民政府
天津市人民政府
河北省人民政府
山西省人民政府
山東省人民政府
河南省人民政府
2017年8月28日
抄送: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東、河南?。ㄊ校┉h(huán)境保護廳(局),石家莊、唐山、保定、廊坊、滄州、衡水、邯鄲、邢臺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、濟南、淄博、聊城、德州、濱州、濟寧、菏澤、鄭州、新鄉(xiāng)、鶴壁、安陽、焦作、濮陽、開封市所屬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。
環(huán)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8月28日印發(fā)